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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感冒胶囊

日期:2018-12-09
羚羊感冒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3050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42g

生产地址:新郑市新村镇新密铁路南侧107国道东侧

批准日期:2015-03-03

药品本位码:86903251000198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伤风咳嗽,头晕发热,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伤风咳嗽,头晕发热,咽喉肿痛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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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南

编号:豫20150082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1912526-9

法定代表人:凡天配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余兴台

日常监管机构: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义昌、王琼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俊霞

质量负责人:张广照

注册地址:新郑市新村镇新密铁路南侧107国道东侧

生产地址:新郑市新村镇新密铁路南侧107国道东侧:片剂,硬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颗粒剂***

生产范围:新郑市新村镇新密铁路南侧107国道东侧:片剂,硬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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