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杉碱甲片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Huperzine A Tablet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3718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 包装:
50ug*60片/盒
- 规格:
50μg
- 生产地址:
绍兴市越东北路61号
- 批准日期:
2015-04-28
- 药品本位码:
86904756000478
Huperzine A Tablets
国药准字H20033718
化学药品
50ug*60片/盒
50μg
绍兴市越东北路61号
2015-04-28
86904756000478
震元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尚不明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由于本品用量极小,目前尚无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的药物检测方法。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口服吸收迅速而完全,分布亦快,分布相半衰期(t1/2α)为9.8分钟,生物利用度高,排泄缓慢,消除相半衰期(t1/2β)为247.5分钟,主要通过尿液以原型及代谢产物形式排出体外。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格斯特曼综合征,传染性痴呆病,格-斯二氏综合征,格斯特曼-施特劳斯纳综合征,格斯特曼综合症,单发脑梗死性痴呆,单发性脑梗死痴呆,老年血管性痴呆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本品为白色片。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