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喘宁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00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 包装:
盒装
- 规格:
每片重0.6g
- 生产地址:
辽宁省兴城市南桥路43号
- 批准日期:
2015-06-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209000023
国药准字Z21021007
中药
盒装
每片重0.6g
辽宁省兴城市南桥路43号
2015-06-30
86901209000023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尚不明确。
经药理实验发现,咳喘宁具有显著的镇咳、祛痰、平喘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宣通肺气,止咳平喘。本品用于支气管炎咳喘,老年痰喘。
尚不明确。
支气管炎咳喘,老年痰喘,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哮喘
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高血压及心脏病患者禁服。
3.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气喘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阴凉处。
本品为内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口服,一次2~4片,一日2次。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