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炎止痢灵片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183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 包装:
盒装
- 规格:
每素片重0.3g
- 生产地址:
芜湖市九华北路116号
- 批准日期:
2015-07-02
- 药品本位码:
86904452000246
国药准字Z34020183
中药
盒装
每素片重0.3g
芜湖市九华北路116号
2015-07-02
86904452000246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18个月
国产
孕妇禁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燥湿,抗菌消炎。本品用于菌痢,胃肠炎等。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菌痢,胃肠炎
1.孕妇、严重肝肾疾病、血液病患者禁用。
2.早产儿、新生儿避免使用。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
(2)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3)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
(4)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密封,置阴凉处。
口服,一次4~6丸,一日3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