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明目滴眼液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60078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眼用制剂
- 包装:
8ml
- 规格:
每支装8ml、每支装10ml、每支装15ml
- 生产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水产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8-28
- 药品本位码:
86901666000048;86901666000055;86901666000062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1666000048[每支装15ml];86901666000055[每支装8ml];869
国药准字Z10960078
中药
眼用制剂
8ml
每支装8ml、每支装10ml、每支装15ml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水产路1号
2015-08-28
86901666000048;86901666000055;86901666000062
86901666000048[每支装15ml];86901666000055[每支装8ml];869
太湖美
OTC甲类
医保甲类
是
18个月。
国产
尚不明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尚不明确。
远视眼,老花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视网膜色素上皮炎,急性色素上皮炎,视网膜静脉周围炎,青年复发性视网膜玻璃体出血,远视眼
尚不明确。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WS1-8-3281-98
珍珠明目滴眼液为视疲劳类非处方药药品。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具冰片香气。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人群。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