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灵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4597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药用复合膜,25克*10袋/盒。
- 规格:
每袋25g(相当于原药材44g)
- 生产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湾沟镇
- 批准日期:
2015-05-14
- 药品本位码:
86903359000427
国药准字Z22024597
中药
颗粒剂
药用复合膜,25克*10袋/盒。
每袋25g(相当于原药材44g)
吉林省白山市湾沟镇
2015-05-14
86903359000427
正茂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36个月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尚不明确。
痛经,原发性痛经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02492004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儿童不适用。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