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1.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
2.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1.单独使用二甲双胍高达85g未见有低血糖,虽然在这种情况曾出现乳酸中毒,乳酸中毒的发生常常很微妙仅伴有非特异症状,诸如如不适、肌痛、呼吸窘迫、瞌睡和非特异的腹部不适,可能与低体温、低血压以及带有更明显酸中毒抗缓慢性心律失常有关,缺乏酮酸中毒证据(酮尿症及酮血症)的代谢性酸中毒糖尿病患者应估计为乳酸中毒。
2.治疗使用过量二甲双胍的糖尿病患者要警惕乳酸中毒,可通过血清电解质、动脉的pH和二氧化碳分压(pCO2)以及动脉血浆乳酸盐水平来诊断和监测乳酸中毒。
3.治疗的目的是控制潜在的紊乱,在一些病例治疗足以确保机体的体内平衡机制去纠正酸-碱不平衡,酸中毒更积极的治疗效果必须针对风险因素进行平衡,包括用碳酸氢钠过度碱化。
4.由于二甲双胍是可透析(在良好的血液动力条件下清除率可达170ml/分钟),推荐立即进行血液透析以纠正酸中毒和除去蓄积的二甲双胍。
本品属双胍类降糖药,不促进胰岛素的分泌,其降血糖作用是促进组织无氧糖酵解,使肌肉等组织利用葡萄糖的作用加强,同时抑制肝糖原的异生,减少肝糖的产生,使血糖降低。
1.本品口服后由肠道吸收,与口服片剂相比,达峰时间推迟1~2小时,峰浓度与片剂相近,服用1g后,峰浓度为(1.44±0.39)mg/ml。
2.主要以原形经肾排泄。
1.本品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的患者。
2.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
3.对某些磺酰脲类无效的病例有效。
1.部分病人口服片剂后有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胃痛,口中金属味,肠溶胶囊可在不同程度上减轻以上的不良反应。
2.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
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1.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
2.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1型糖尿病不应单独使用。
2.定期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
3.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慎用。
4.进行肾脏造影者应于前3天停用本品。
密闭保存。
1.口服,餐前半小时服用。
2.成人开始一次0.5g(1粒),一日2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调整用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0g(4粒),分2~3次服用,或遵医嘱。
1.10-16岁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的每日最高剂量为2000毫克。
2.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1.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并定期检查肾功能。
2.通常不用最大剂量。
3.不推荐80岁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检查表明其肾功能未降低。
1.本药与胰岛素合用会加强降血糖作用,应减少胰岛素剂量。
2.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导致出血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