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定胶囊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Rifandin Caps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455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盒装,每盒0.15g*100粒
- 规格:
0.15g
- 生产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281号
- 批准日期:
2015-06-16
- 药品本位码:
86902038000178
Rifandin Capsules
国药准字H51023455
化学药品
胶囊剂
盒装,每盒0.15g*100粒
0.15g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281号
2015-06-16
86902038000178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逾量的处理:
1.洗胃,洗胃后给予活性炭糊,以吸收胃肠道内残余的利福喷丁;有严重恶心、呕吐者,给予止吐剂。
2.输液,给利尿药促进药物排泄。
3.出现严重肝功能损害达24~48小时以上者,可考虑进行胆汁引流,以切断本品的肝肠循环。
1.抗菌谱与利福平相似,对结核杆菌、麻风杆菌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其用量为利福平的1/3时,可获得近似或较高的疗效。
2.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有良好作用,对部分大肠杆菌也有一定抗菌活性。
3.此外,对沙眼衣原体也有抑制作用。
1.口服吸收良好,2~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浓度。体内分布广,以肝脏和胆汁中为最高,其余依次为肾、肺、心、脾,在脑组织中含量甚微。
2.本品主要经体内代谢从粪便排出,少量经尿液排出。
1.本品适用于各型肺结核和其他结核病,包括对多种抗结核药物已产生耐药性患者。
2.亦用于麻风病及敏感菌感染性皮肤病等。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
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肺结核,结核病,麻风病,敏感菌感染性皮肤病,结核病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性,故不适用于利福平治疗无效的病例。
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3.治疗肺结核时,应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并使用,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并增加疗效。
遮光,密封保存。
口服。
1.成人每日150~200mg,早晨空腹一次服用。
2.儿童按3~4mg/kg,一次服用。治疗肺结核病的疗程为1/2~1年。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本品与乙胺丁醇、氨硫尿、异烟肼、链霉素、对氨基水杨酸等以及四环素类磺胺类均有协同作用而无交叉耐药。
2.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