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草锌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317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5g*15包
- 规格:
1.5g
- 生产地址: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69号
- 批准日期:
2015-12-31
- 原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2276
- 药品本位码:
86901580000087
国药准字H20153317
化学药品
颗粒剂
1.5g*15包
1.5g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69号
2015-12-31
国药准字H32022276
86901580000087
瑞年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
孕妇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尚不明确。
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加速伤口愈合等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1.由于锌缺乏症引起的儿童厌食、异食癖、生长发育不良。
2.寻常型痤疮。
3.口腔溃疡症。
大剂量长期使用,个别人可能出现排钾潴钠和轻度浮肿,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神经性厌食症与神经性贪食症,神经性食欲不振与神经性贪食症,神经性厌食症,锌缺乏,烧伤,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
急性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1.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使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心肾功能不全和高血压患者慎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本品为矿物质类非处方药药品。
口服。儿童:1~5岁,一次半包(0.75g),6~10岁,一次1包(1.5g),11~15岁,一次1.5包(2.5g);一日2~3次,开水冲服。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甜。
(1)常用剂量,每日按体重0.5~1.5mg/kg元素锌计算,分3次服用。也可按儿童包装规格使用:1~5岁,一次0.75g,一日2~3次;6~10岁,一次1.5g,一日2~3次;11~15岁,一次2.5g,一日2~3次,开水冲服。
(2)保健营养性补锌,按儿童包装规格使用,一次1.5g,一日2~3次。
尚未明确。
1.本品勿与牛奶同服。
2.本品勿与铝盐、钙盐、碳酸盐、鞣酸等同时使用。
3.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