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菊感冒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01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1g*10袋/盒
- 规格:
每袋装11g
- 生产地址:
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河西工业园区富民路一巷6号
- 批准日期:
2015-08-18
- 药品本位码:
86905137000285
国药准字Z45021013
中药
颗粒剂
11g*10袋/盒
每袋装11g
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河西工业园区富民路一巷6号
2015-08-18
86905137000285
医保乙类
否
18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1.本品疏风清热,宣肺止咳。
2.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尚不明确。
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咳嗽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阴凉干燥处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