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果糖口服溶液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Lactulose Oral Solution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010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口服溶液剂
- 规格:
100ml:50g
- 生产地址:
莱阳市食品工业园吉龙路东
- 批准日期:
2012-11-09
- 药品本位码:
86904201000268
Lactulose Oral Solution
国药准字H20074010
化学药品
口服溶液剂
100ml:50g
莱阳市食品工业园吉龙路东
2012-11-09
86904201000268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1.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泻,腹泻严重时应减少剂量,治疗初期容易发生。
2.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
乳果糖在结肠中被消化道菌丛转化成有机酸,导致肠道内pH值下降,并通过保留水分,增加粪便体积。上述作用刺激结肠蠕动,保持大便通畅,缓解便秘,同时恢复结肠的生理节律。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慢性功能性便秘。
乳果糖不被吸收,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胃肠胀气、厌食、恶心、呕吐及腹痛、腹泻等。治疗初期容易发生。
高血氨症,慢性功能性便秘,慢性功能性便秘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急腹痛及同时使用其他导泻剂者禁用。
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病、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
3.对乳果糖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4.对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禁用。
5.尿毒症患者禁用。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
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妊娠3个月以上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老人及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如用于乳果糖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
6.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遮光,密闭保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4882009
本品为缓泻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口服。
1.成人,起始剂量每天30ml,维持剂量每天10-25ml。
2.7-14岁,起始剂量每天15ml,维持剂量每天10-15ml。
3.1-6岁,起始剂量每天5-10ml,维持剂量每天5-10ml。
4.婴儿,起始剂量每天5ml,维持剂量每天5ml。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服药超过六个月的老弱患者应及时测定血清蛋白。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