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霉素滴眼液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Chloramphenicol Eye Drop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2463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眼用制剂
- 包装:
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8ml/支。
- 规格:
8ml:20mg
- 生产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98号
- 批准日期:
2015-05-25
- 药品本位码:
86904423000381
Chloramphenicol Eye Drops
国药准字H34022463
化学药品
眼用制剂
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8ml/支。
8ml:20mg
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98号
2015-05-25
86904423000381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是
12个月。
国产
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溢泪症,眼内异物,异物入眼,浅层点状角膜炎,眶底骨折,眼烧伤,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异物入眼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遮光,密闭,在凉处保存。
中国药典2005年版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本品为无色至徽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与林可霉素类或红霉素类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可发生拮抗作用,因此不宜联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