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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 生产企业: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458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口服溶液剂

  • 包装:

    100ml

  • 规格:

    复方

  • 生产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五四公路1388号

  • 批准日期:

    2014-11-04

  • 药品本位码:

    86900727000447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盐酸异丙嗪为抗组胺药,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有轻度的支气管平滑肌解痉作用,亦有明显的中枢安定作用及一定的镇咳作用;愈创木酚磺酸钾是强力祛痰剂,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痰液被稀释,易于咳出。氯化铵为盐类祛痰药,能反射性地增加呼吸道黏膜腺体的分泌,从而使痰易于咳出,有利于粘痰的清除。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感冒,过敏性支气管炎,感冒

  •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新生儿、婴儿禁用。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地标升国标品种WS-10001-(HD-1100)-2002

    【作用类别】

    本品为镇咳祛痰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性状】

  • 新生儿、婴儿禁用。

  •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1.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的作用,不可同用。
    2.本品不得与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物以及磺胺嘧啶、呋喃妥因等并用。
    3.与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并用可增加本品对中枢的抑制作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