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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口服液

  • 生产企业:

    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003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合剂

  • 包装:

    盒装

  • 规格:

    每瓶装10毫升。

  • 生产地址:

    宜兴市丁蜀镇川埠村

  • 批准日期:

    2013-01-22

  • 药品本位码:

    86901474000599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咽喉肿痛,疔疮肿毒。

  • 尚不明确。

  • 风热感冒,疔,疮,肿毒,流行性感冒,偏头痛,咽炎,风热感冒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

    【性状】

  • 1.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