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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花软胶囊

  • 生产企业:

    湖北惠海希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839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

  • 剂型:

    胶囊剂(软胶囊)

  • 包装:

    0.55g*24粒/盒

  • 规格:

    每粒装0.55g

  • 生产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常福工业园福照路以西常喜路以北

  • 批准日期:

    2015-09-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818000018

  • 【品牌】

    惠海希康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实验证实。本品能降低发热家兔体温,具有解热作用;
    2.制巴豆油所致小鼠耳肿胀及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肿胀,抑制羧甲基纤维素钠所致大习腹腔白细胞游走,具有抗炎作用;
    3.高小鼠痛阈值和减少扭体次数,具有镇痛作用;
    4.奋汗腺,使大鼠足跖部出汗点及空泡汗腺发生率增加,表明本品具有发汗作用。
    5.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溶血型链球菌,绿脓杆菌,肺炎双球菌和福氏痢疾杆菌实验菌株均有较强的抑菌和杀菌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尚不明确。

  • 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干燥处(10~3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2792008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苦。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