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巯丙磺钠注射液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514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注射剂
- 包装:
玻璃安瓿10支装
- 规格:
2ml:0.125g
- 生产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805号
- 批准日期:
2015-01-19
- 药品本位码:
86900673000980
国药准字H31021514
化学药品
注射剂
玻璃安瓿10支装
2ml:0.125g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805号
2015-01-19
86900673000980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否
24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某些金属进入体内后能与细胞酶系统的巯基相结合,抑制酶的活性,出现一系列临床表现。本品具有两个巯基,其巯基可与金属络合,形成不易离解的无毒性络合物由尿排出。二巯基类化合物与金属的亲和力较大,并能夺取已经与酶结合的金属,而恢复酶的活性。由于二巯基类药物有与金属形成的络合物仍有一定程度的离解,如排泄慢,离解出来的二巯基化合物可很快被氧化,则游离的金属仍能产生中毒现象,故本品在金属中毒时,需反复给予足量的药物。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本品常用于治疗汞中毒、砷中毒,为首选解毒药物。对有机汞有一定疗效。对铬、铋、铅、铜及锑化合物(包括酒石酸锑钾)均有疗效。实验治疗观察对锌、镉、钴、镍、钋等中毒,也有解毒作用。
本品比二巯丙醇毒性低。但静注速度过快时有恶心、心动过速、头晕及口唇发麻等,一般10~15分钟即可消失。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寒战、发热、甚至过敏性休克,剥脱性皮炎等。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轻症者可用抗组胺药,反应严重者应用肾上腺素或肾上腺皮质激素。
汞中毒,砷中毒,小儿砷中毒,小儿汞中毒,锑末沉着症,铁尘肺,锑中毒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高敏体质者或对巯基化合物有过敏史的患者,应慎用或禁用,必要时脱敏治疗后密切观察下小剂量使用。
遮光,密闭保存。
部颁标准二部第五册
用于急性金属中毒时可静脉注射,每次5mg/kg,每4~5小时1次,第二日,2~3次/日,以后1~2次/日,7日为1疗程。用于慢性中毒:每次2.5~5mg/kg,1次/日,用药3日停4日为1疗程,一般用3~4疗程。对毒鼠强中毒:首剂0.125~0.25g肌内注射,必要时0.5~1小时后,再追加每次0.125~0.5g,至基本控制抽搐。
本品为无色或微红色的澄明液体;有类似蒜的特臭。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