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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灵颗粒

  • 生产企业: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255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江西赣州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盒装,每盒5g*12盒

  • 规格:

    每袋装5克

  • 生产地址: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116号

  • 批准日期:

    2015-06-09

  • 药品本位码:

    86905345000152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胃灵颗粒中白术、党参具有提高机体免疫力,并对HP有较强抑制作用,对HP感染细胞具有保护和促进细胞新生作用;延胡索能使病变组织周围血流量和氧供增加,改善胃肠粘膜血循环;海螵蛸、甘草、白芍有制酸,对受损粘膜有保护及止痛作用,数药合用使胃酸、HP减少,加速溃疡愈合。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尚不明确。

  • 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

  • 1.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六册WS3-B-1177-92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g,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