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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安神丸

  • 生产企业: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406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吉林松原

  • 剂型:

    丸剂(大蜜丸)

  • 规格:

    每丸重9g

  • 生产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青年大街2499号

  • 批准日期:

    2015-04-28

  • 药品本位码:

    86903417000260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据现代药理分析,生地、玄参、麦门冬能降低血糖,促使胰岛细胞的恢复,增加肝糖元,还能强心降压,降低胆固醇及抑制某些致病性真菌。丹参、当归、琥珀、龙骨等有扩张冠脉的作用,可使冠脉流量增加,使心率减慢,心收缩力先有短暂的抑制,然后渐渐有所加强。实验证明,丹参具有阻断β-肾上腺受体的作用,对离体心脏,有抑制作用,还有明显的镇静作用。琥珀、龙骨亦具镇静作用,人参、茯苓、大枣、甘草能提高人的一般脑力和体力的机能,有抗疲劳作用。柏子仁、五味子、酸枣仁、远志、合欢皮、桔梗对不同水平的中枢神经系统均有兴奋作用,能改善智力活动,提高工作效率。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育阴养血、补心安神。用于心血不足、怔仲健志,心悸失眠,虚烦不安。

  • 尚不明确。

  • 心血不足,失眠,神经衰弱,失眠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防潮。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性状】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