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喘顺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051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丸剂(浓缩水蜜丸)
- 包装:
药用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瓶包装。每瓶装45克。
- 规格:
每1g相当于饮片1.5g
- 生产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88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工业区
- 批准日期:
2015-03-26
- 药品本位码:
86900388000268
国药准字Z44021051
中药
丸剂(浓缩水蜜丸)
药用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瓶包装。每瓶装45克。
每1g相当于饮片1.5g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88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工业区
2015-03-26
86900388000268
陈李济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禁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健脾燥湿,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所致的气喘胸闷,咳嗽痰多。
尚不明确。
慢性支气管炎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于阴凉处。
部标十一册
本品为内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七天为一个疗程。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深褐色;味微苦。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