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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胶囊

  • 生产企业:

    海南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Caps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40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3g×20粒。

  • 规格:

    0.3g

  • 生产地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273号海口国家高新区D栋

  • 批准日期:

    2015-06-16

  • 药品本位码:

    86905841000069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痛经,偏头痛,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头痛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粒,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