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8316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
- 规格:
每粒装0.25g(含熊胆粉50mg)
- 生产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 批准日期:
2015-03-20
- 药品本位码:
86900290000516
国药准字Z19983163
中药
胶囊剂
-
每粒装0.25g(含熊胆粉50mg)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2015-03-20
86900290000516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国产
禁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咽喉肿痛,目赤眼涩。该药同时具有清热解毒、抗菌消炎、保肝利胆、消炎化石、降血脂、分解胆固醇、解痉平喘、镇咳化痰之功效,也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尤其是乙肝)、脂肪肝、肝纤维化、肝硬化,辅助治疗高血压、高血脂和糖尿病等。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囊性纤维化,尼曼-匹克氏病,鞘磷脂沉积病,小儿屏气发作,肝纤维化,肝纤维变性,喉气囊肿
孕妇禁用。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避光,置阴凉干燥处。
清热、平肝、明目。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儿童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适用。
上火肝郁患者。
孕妇禁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