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麻头风灵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3911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0.2g*36粒
- 规格:
每粒装0.2g
- 生产地址:
吉林省通化市利民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4-28
- 药品本位码:
86903562000108
国药准字Z22023911
中药
胶囊剂
0.2g*36粒
每粒装0.2g
吉林省通化市利民路1号
2015-04-28
86903562000108
健通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36个月
具有平肝潜阳、清眩止痛,补益肝肾,息风止痉,镇静,镇痛和抗炎抗紧张等作用。有不同程度地降低颅内压,降低外周血管阻力,使血管舒缩功能正常而达到平稳持久的降压作用,从而改善头痛、眩晕、耳鸣、失眠等症状。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滋阴潜阳,祛风,强筋骨。用于一般性头痛,手足麻木,慢性腰腿酸痛。
尚不明确。
一般性头痛,顽固性头痛,手足麻木,慢性腰腿酸痛,偏头痛,类风湿性关节炎
孕妇忌服。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外感风寒头痛者慎用。
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口服,一日2次,一次4粒。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气清香,味微苦。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