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味龙胆花丸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2000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 包装:
0.3g*72丸/盒
- 规格:
每10丸重3g
- 生产地址:
西藏拉萨曲水新城开发区
- 批准日期:
2016-10-03
- 药品本位码:
86906430000088
国药准字Z20120002
中药
0.3g*72丸/盒
每10丸重3g
西藏拉萨曲水新城开发区
2016-10-03
86906430000088
金哈达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禁服。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清热理肺,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咳嗽气喘,声嘶音哑。
尚不明确。
老年人肺气肿,老年肺气肿,肺大泡,大泡性肺气肿,支气管炎,肺气肿,咳嗽
孕妇禁服。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避光?密封保存
部颁标准藏药第一册;标准编号:WS3-BC-0195-95
一次6~8丸,一日3次。
本品为棕灰色水丸;气微香,味甘、辛、苦。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