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疤膏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109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软膏剂
- 包装:
50g/支。
- 规格:
每支装50g
- 生产地址:
郑州高新区雪松路6号
- 批准日期:
2015-04-09
- 药品本位码:
86903258000016
国药准字B20020109
中药
软膏剂
50g/支。
每支装50g
郑州高新区雪松路6号
2015-04-09
86903258000016
密丽
OTC甲类
非医保
是
24个月。
国产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烧伤,增生性疤痕,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
1.创面未愈合者忌用;
2.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
3.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国家药品标准(试行)WS-5099(B-0099)-2002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