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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五味子颗粒

  •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宇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1870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5g*8袋

  • 规格:

    每袋装5g,10g

  • 生产地址:

    长春高新北区盛业路588号

  • 批准日期:

    2015-04-27

  • 药品本位码:

    86903335000243;86903335000298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3335000243[每袋重5克];86903335000298[每袋重10克]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本品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尚不明确。

  • 神经衰弱,失眠

  • 尚不明确。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闭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