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金黄敏颗粒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Anantadine Hydrochloride Artificid Cow-bezar and Chlorphenamine Mdeate Gran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526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5袋
- 规格:
复方制剂
- 生产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工业区建设三横路8号
- 批准日期:
2015-07-28
- 药品本位码:
86905761000026
Paracetamol Anantadine Hydrochloride Artificid Cow-bezar and Chlorphenamine Mdeate Granules
国药准字H20046526
化学药品
颗粒剂
15袋
复方制剂
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工业区建设三横路8号
2015-07-28
86905761000026
葵花康宝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金刚烷胺可抗“亚-甲型”流感病毒,抑制其繁殖;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小儿感冒,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YBH09352009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口服。温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5-1片/袋,一日3次。4—6岁,16—20公斤,1片/袋,一日3次。7—9岁,22—26公斤,1.5片/袋,一日3次。10—12岁,28—32公斤,2片/袋,一日3次。
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的颗粒,无臭、果味。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尚不明确。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