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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金黄敏颗粒

  • 生产企业: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Anantadine Hydrochloride Artificid Cow-bezar and Chlorphenamine Mdeate Gran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526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海南海口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5袋

  • 规格:

    复方制剂

  • 生产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工业区建设三横路8号

  • 批准日期:

    2015-07-28

  • 药品本位码:

    86905761000026

  • 【品牌】

    葵花康宝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金刚烷胺可抗“亚-甲型”流感病毒,抑制其繁殖;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小儿感冒,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YBH09352009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温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5-1片/袋,一日3次。4—6岁,16—20公斤,1片/袋,一日3次。7—9岁,22—26公斤,1.5片/袋,一日3次。10—12岁,28—32公斤,2片/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的颗粒,无臭、果味。

  •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