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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黄泻火片

  • 生产企业: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355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片剂(薄膜衣片)

  • 包装:

    0.25g*12片*4板/盒

  • 规格:

    每片重0.25g(含盐酸小檗碱7mg)

  • 生产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镇

  • 批准日期:

    2015-07-16

  • 药品本位码:

    86901966000335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火毒内盛所致目赤肿痛,风火牙痛,口舌生疮,小便短赤,大便干结及外科疮疡。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火毒内盛,外科疮疡,便秘,牙痛,牙痛

  • 1.孕妇禁用。
    2.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者慎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