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痰灵口服液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102016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合剂
- 包装:
30ml*6支/盒
- 规格:
每支装30ml
-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65号
- 批准日期:
2014-09-18
- 药品本位码:
86900703000225
国药准字Z31020162
中药
合剂
30ml*6支/盒
每支装30ml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65号
2014-09-18
86900703000225
鹊牌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慎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肺化痰。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促;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尚不明确。
痰热壅肺,痰热咳嗽,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痰热咳嗽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及便溏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口服。
1.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2.2岁以下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3.2岁至6岁,一次30毫升,一日2次;
4.6岁以上一次30毫升,一日2~3次;
5.或遵医嘱。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儿童慎用。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