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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内酯片

  • 生产企业: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Spironolactone Tablet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493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江苏

  • 剂型:

    片剂

  • 包装:

    20mg*100片/瓶

  • 规格:

    20mg

  • 生产地址:

    江苏射阳县城红旗路28号

  • 批准日期:

    2018-09-03

  • 药品本位码:

    86901426001100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药可通过胎盘,但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间应尽量短。

    【药物过量】

    尚未明确。

    【药物毒理】

    本药结构与醛固酮相似,为醛固酮的竞争性抑制剂。作用于远曲小管和集合管,阻断Na+-K+和Na+-H+交换,结果Na+、C1-和水排泄增多,K+、Mg2+和H+排泄减少,对Ca2+和的作用不定。
    由于本药仅作用于远曲小管和集合管,对肾小管其他各段无作用,故利尿作用较弱。另外,本药对肾小管以外的醛固酮靶器官也有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1.本药口服吸收较好,生物利用度大于90%,血浆蛋白结合率在90%以上,进入体内后80%由肝脏迅速代谢为有活性的坎利酮(canrenone),口服1日左右起效,2~3日达高峰,停药后作用仍可维持2~3日。
    2.依服药方式不同T1/2有所差异,每日服药1~2次时平均19小时(13~24小时),每日服药4次时缩短为12.5小时(9~16小时)。无活性代谢产物从肾脏和胆道排泄,约有10%以原形从肾脏排泄。

  •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
    1.水肿性疾病:
    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
    2.高血压:
    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
    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
    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1.常见的有
    (1)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
    (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
    2.少见的有
    (1)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
    (2)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
    (3)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
    3.罕见的有
    (1)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
    (2)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
    (3)轻度高氯性酸中毒。
    (4)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 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高血压,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低钾血症,高血压

  •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 1.下列情况慎用:
    (1)无尿。
    (2)肾功能不全。
    (3)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4)低钠血症。
    (5)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
    (6)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
    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
    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
    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2日停药。
    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
    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
    7.对诊断的干扰:
    (1)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
    (2)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

  • 【贮藏】

    密封,置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1.成人
    (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2)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
    (3)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
    (4)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
    2.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性状】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年人用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利尿过度。

  • 1.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强盐皮质激素作用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能减弱本药的利尿作用,而拮抗本药的潴钾作用。
    2.雌激素能引起水钠潴留,从而减弱本药的利尿作用。
    3.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且合用时肾毒性增加。
    4.拟交感神经药物降低本药的降压作用。
    5.多巴胺加强本药的利尿作用。
    6.与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合用,利尿和降压效果均加强。
    7.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增加,如含钾药物、库存血(含钾20mmol/L,如库存10日以上含钾高达65mmol/L)、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和环孢素A等。
    8.与葡萄糖胰岛素液、碱剂、钠型降钾交换树脂合用,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减少。
    9.本药使地高辛半衰期延长。
    10.与氯化铵合用易发生代谢性酸中毒。
    11.与肾毒性药物合用,肾毒性增加。
    12.甘珀酸钠、甘草类制剂具有醛固酮样作用,可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