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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体后叶注射液

  • 生产企业: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75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注射剂

  • 包装:

    玻璃安瓿10支装

  • 规格:

    1ml:6单位

  • 生产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805号

  • 批准日期:

    2015-07-06

  • 药品本位码:

    86900673001000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用于催产时必须明确指征,在密切监视下进行。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垂体后叶注射液对平滑肌有强烈收缩作用,尤以对血管及子宫之基层作用更强,由于剂量不同,可引起子宫节律收缩至强直收缩。对于肠道及膀胱亦能增加张力而使其收缩。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于产科催产,及产后收缩子宫、止血等。对于腹腔手术后肠道麻痹等亦有功效。本品尚对尿崩症有减少排尿量之作用。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出血,尿崩症,消化道出血

  • 本品对患有肾脏炎、心肌炎、血管硬化、骨盆过窄、双胎、羊水过多、子宫膨胀过度等病人不易应用。在子宫颈尚未完全扩大时亦不宜采用本品。高血压成冠状动脉病患者慎用。

  • 用药后如出现面色苍白、出汗、心悸、胸闷、腹痛,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停药。

  • 【贮藏】

    密封,遮光,在冷处(2-10℃)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第二部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肌内、皮下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
    (1)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
    (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呼吸道或消化系统出血:一次6~12单位。产后子宫出血:一次3~6单位。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或几乎澄明的液体。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环丙烷等碳氢化合物吸入全麻时,使用缩宫紊可导致产妇出现低血压,窦性心动过缓或(和)房室节律失常。恩氟烷浓度>1.5%,氟烷浓度>1.0%吸入全麻时,子宫对缩富素的效应减弱。恩氟烷浓度>3.0%可消除反应,并可导致子宫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