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凉茶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42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0g*20袋/袋
- 规格:
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
广东省博罗县长宁镇
- 批准日期:
2015-04-20
- 药品本位码:
86900332000252
国药准字Z44023422
中药
颗粒剂
10g*20袋/袋
每袋装10g
广东省博罗县长宁镇
2015-04-20
86900332000252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慎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本品主要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尚不明确。
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湿热积滞
孕妇慎用。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保存。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