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钠气雾剂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346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气雾剂
- 包装:
30g:375mg/瓶
- 规格:
每瓶30g,内含双氯芬酸钠0.375g
- 生产地址:
湛江市椹川大道西五路4号
- 批准日期:
2015-05-26
- 药品本位码:
86900345000065
国药准字H20056346
化学药品
气雾剂
30g:375mg/瓶
每瓶30g,内含双氯芬酸钠0.375g
湛江市椹川大道西五路4号
2015-05-26
86900345000065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国产
本品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份可穿透皮肤达到炎症区域,缓解急、慢性炎症反应,使炎性肿痛减轻、疼痛缓解。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骨关节炎,骨关节炎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本品为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外用,将药瓶直立喷于患部。一次喷药时间不超过2秒钟(喷药约2克),一日3次,一日用药总量不超过12克。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