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杉碱甲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62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50μg*48粒
- 规格:
50μg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曙光路1399号
- 批准日期:
2015-07-20
- 药品本位码:
86900662000434
国药准字H20030621
化学药品
胶囊剂
50μg*48粒
50μg
上海市闵行区曙光路1399号
2015-07-20
86900662000434
双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否
2年
国产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为胆碱酯酶(ACHE)抑制剂,对乙酰胆碱醋酶(A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喂饲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分布亦快,分布相半衰期(t1/2α)为9.8分钟,排泄缓慢,消除相半衰期(t1/2β)为247.5分钟,主要通过尿液以原形及代谢产物形式排出体外。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出汗、胃肠道不适、视力模糊、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停药后缓解、消失。
痴呆,脑外伤,阿尔采末病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A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密封。
本品口服。一次0.1~0.2mg,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