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名称
您的位置:首页 >> 药品展示

石杉碱甲胶囊

  • 生产企业: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62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上海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50μg*48粒

  • 规格:

    50μg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曙光路1399号

  • 批准日期:

    2015-07-20

  • 药品本位码:

    86900662000434

  • 【品牌】

    双益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为胆碱酯酶(ACHE)抑制剂,对乙酰胆碱醋酶(A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喂饲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分布亦快,分布相半衰期(t1/2α)为9.8分钟,排泄缓慢,消除相半衰期(t1/2β)为247.5分钟,主要通过尿液以原形及代谢产物形式排出体外。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出汗、胃肠道不适、视力模糊、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停药后缓解、消失。

  • 痴呆,脑外伤,阿尔采末病

  •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A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0.1~0.2mg,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或遵医嘱。

    【性状】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