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合剂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3020966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合剂
- 包装:
盒装
- 规格:
每支装10ml,168ml。
- 生产地址:
浙江省平湖市穗轮工业园区
- 批准日期:
2015-06-04
- 药品本位码:
86904572000058;86904572000072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4572000058[每支装168ml];86904572000072[每支装10ml]
国药准字Z33020966
中药
合剂
盒装
每支装10ml,168ml。
浙江省平湖市穗轮工业园区
2015-06-04
86904572000058;86904572000072
86904572000058[每支装168ml];86904572000072[每支装10ml]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本品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尚不明确。
白血病性咽峡炎,疱疹性咽峡炎,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
尚不明确。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避光,干燥保存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