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消炎胶囊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061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胶囊剂
- 包装:
盒装,每盒24粒
- 规格:
每粒0.25g(相当于原药材0.5g)
- 生产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东升街2号
- 批准日期:
2014-02-28
- 药品本位码:
86903762000380
国药准字Z20090613
中药
胶囊剂
盒装,每盒24粒
每粒0.25g(相当于原药材0.5g)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东升街2号
2014-02-28
86903762000380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清热、泻火、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尚不明确。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咽喉肿痛
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