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味溪黄草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468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4g*12袋/盒
- 规格:
每袋装10克或4克
- 生产地址:
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环城北路369号
- 批准日期:
2015-02-16
- 药品本位码:
86900561000078;86900561000085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0561000078[每袋装4克];86900561000085[每袋装10克]
国药准字B20020468
中药
颗粒剂
4g*12袋/盒
每袋装10克或4克
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环城北路369号
2015-02-16
86900561000078;86900561000085
86900561000078[每袋装4克];86900561000085[每袋装10克]
青云山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慎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利湿,健脾消滞。可用于肝胆湿热、脾胃失运型急性肝炎所致的黄疸,胁胀不适或疼痛,食欲不振,倦怠乏力等症状的改善。
长期连续服用,可能产生胃寒、苔厚。
肝胆湿热,脾胃失运型,急性肝炎,黄疸,肝胆湿热
气血阴阳亏虚之体与孕妇慎用。
1.本品应按照指定的服用方法及剂量使用;
2.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急性黄疸型肝炎属阴黄者用此药时须随证配伍温化寒湿之品。
密封,阴凉干燥处。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儿童酌减。
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味苦。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