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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退热颗粒

  • 生产企业:

    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123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山西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盒装

  • 规格:

    每袋装4.5g;18g

  • 生产地址:

    山西省文水县西环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3-11

  • 药品本位码:

    86902905000379;86902905000386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2905000379[每袋装18g];86902905000386[每袋装4.5g]

  • 【品牌】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1.本方由4味药组成。本方为治温热病毒入于血分,而见发斑、神昏、壮热、烦躁等症,或发热、头痛、咽痛及痄腮、痈肿、疮毒等热毒炽盛之症,或外感风热感冒等的有效成药。
    2.以苦寒之大青叶、板蓝根为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
    3.辅以连翘既散上焦之风热,又泻火解毒,凉血清气,使气血流通,散结消肿而止痛,共起清热解毒,凉血止痛之功,拳参苦凉,功能清热解毒,消痈散结;
    4.诸药合用,共奏清热解毒、解肌退热、消肿散结之功。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尚不明确。

  • 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外感风热,热毒壅盛,发热,咽喉肿痛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