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解热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03036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盒装
-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于总药材37g)
- 生产地址:
广西钦州市大番坡路口进港公路旁
- 批准日期:
2015-05-26
- 药品本位码:
86905094000052
国药准字Z20103036
中药
颗粒剂
盒装
每袋装15g(相当于总药材37g)
广西钦州市大番坡路口进港公路旁
2015-05-26
86905094000052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1.该品对实验动物具有抗病毒作用,对流感病毒引起的小鼠肺病变、肺内流感病毒增殖量均有明显抑制作用;
2.有抑菌作用,体外抑菌实验结果表明,对于上呼吸道感染有关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抑制作用尤强;
3.解热作用,可抑制发热动物体温升高;
4.抗炎作用,明显减轻炎症反应。急性毒性试验结果表明该品毒性小,口服安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本品疏风清热。用于伤风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项强,恶风无汗,周身酸重。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伤风感冒,发热,头痛,项强,恶风无汗,周身酸重,头痛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