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宝口服液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83165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0支/盒。
-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陈家湾三村40号
- 批准日期:
2015-10-22
- 药品本位码:
86901072000076
国药准字Z19983165
中药
合剂
10支/盒。
每支装10毫升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陈家湾三村40号
2015-10-22
86901072000076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本品主要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腿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的高血压病人的辅助治疗。
尚不明确。
脾虚,肝肾亏损,肾虚,高脂血症,高血压,神经衰弱,肾虚
尚不明确。
感冒发热或者燥热时暂停服药。
密封。
口服,一次10ml,一日2~3次。
本品为棕色至黄褐色的澄清液体;气微,味甜、微苦。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