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茶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525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茶剂
- 包装:
15克/块,12块/盒。
- 规格:
(1)每块重10g (2)每块重15g
- 生产地址:
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城建中西路86号
- 批准日期:
2015-09-03
- 药品本位码:
86905176000017;86905176000024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176000017[每块重10g];86905176000024[每块重15g]
国药准字Z45021525
中药
茶剂
15克/块,12块/盒。
(1)每块重10g (2)每块重15g
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城建中西路86号
2015-09-03
86905176000017;86905176000024
86905176000017[每块重10g];86905176000024[每块重15g]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会带来一系列胃肠道反应,尤其是小孩,脾胃功能尚未健全,多服板蓝根,更容易引起消化不良等症状。服用板蓝根最好不要超过3天。
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扁桃体炎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置阴凉处。
开水冲服。一次1块,一日3次。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块状物;味甜,微苦。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