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司匹林泡腾片
- 生产企业:
- 英文名称:
Aspirin Effervescent Tablets
- 商品名:
巴米尔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20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片剂(泡腾)
- 包装:
0.5g*10片/盒。
- 规格:
0.5g
- 生产地址:
无锡市新区黄山路2号
- 批准日期:
2015-07-14
- 药品本位码:
86901359000034
Aspirin Effervescent Tablets
巴米尔
国药准字H32026201
化学药品
片剂(泡腾)
0.5g*10片/盒。
0.5g
无锡市新区黄山路2号
2015-07-14
86901359000034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过量或中毒表现:
1.轻度,即水杨酸反应(salicylism),多见于风湿病用本品治疗者,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耳聋、恶心、呕吐、腹泻、嗜睡、精神紊乱、多汗、呼吸深快、烦渴、手足不自主运动(多见于老年人)及视力障碍等;
2.重度,可出现血尿、抽搐、幻觉、重症精神紊乱、呼吸困难及无名热等;儿童患者精神及呼吸障碍更明显;过量时实验室检查可有脑电图异常、酸碱平衡改变(呼吸性碱中毒及代谢性酸中毒)、低血糖或高血糖、酮尿、低钠血症、低钾血症及蛋自尿。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1.口服后吸收迅速、完全,在胃内已开始吸收,在小肠上部可吸收大部分。吸收后,大部分在肝内水解为水杨酸,其血药峰溶度出现在口服后1~2小时,约为25~50mg/ml。
2.水杨酸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65%~90%。水杨酸盐结合率为65%~90%。可分布于全身各组织,也能渗入关节腔和脑脊液。
3.水杨酸代谢成水杨尿酸及葡糖醛酸结合物,小部分氧化为龙胆酸。游离水杨酸及结合的代谢物从肾脏排泄。在碱性尿中排泄速度加快。
4.本品可通过乳汁排泄。服用小剂量时,原形药的血浆半衰期15~20分钟,水杨酸血浆半衰期2~3小时。
5.长期大剂量用药(如抗风湿),因药物主要代谢途径已经饱和,未经代谢的水杨酸的排泄量增加,此时,剂量微增即可导致血药浓度较大的增加,水杨酸血浆半衰期可达20小时以上。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偏头痛,流行性感冒,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6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中国药典2005年版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温开水溶解后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发热或疼痛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片。
本品为白色片。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本品不宜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及溶栓药(链激酶)同用。
2.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本品自尿中的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不宜同用。
3.本品与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等)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4.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不应同用。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