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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喘宁颗粒

  • 生产企业:

    贵州恒霸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065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颗粒剂

  •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于总药材8.58g)

  • 生产地址: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知识经济产业园

  • 批准日期:

    2015-01-27

  • 药品本位码:

    86905466000239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

  • 尚不明确。

  • 风寒咳嗽,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风寒咳嗽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