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鱼腥草合剂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12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0ml*10支/盒
- 规格:
每瓶装10ml,120ml
- 生产地址:
浙江省龙泉市炉田工业园区科伦大道9号
- 批准日期:
2015-06-26
- 药品本位码:
86904634000231;86904634000859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4634000231[每瓶装10ml];86904634000859[每瓶装120ml]
国药准字Z20033124
中药
合剂
10ml*10支/盒
每瓶装10ml,120ml
浙江省龙泉市炉田工业园区科伦大道9号
2015-06-26
86904634000231;86904634000859
86904634000231[每瓶装10ml];86904634000859[每瓶装120ml]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12个月
国产
孕妇慎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尚不明确。
急性咽炎,扁桃体炎,咽炎,咽炎,扁桃体炎
糖尿病患者禁服。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WS-10821(ZD-0821)-2002-2012Z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