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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鱼腥草合剂

  • 生产企业: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12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浙江

  • 剂型:

    合剂

  • 包装:

    10ml*10支/盒

  • 规格:

    每瓶装10ml,120ml

  • 生产地址:

    浙江省龙泉市炉田工业园区科伦大道9号

  • 批准日期:

    2015-06-26

  • 药品本位码:

    86904634000231;86904634000859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4634000231[每瓶装10ml];86904634000859[每瓶装120ml]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2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尚不明确。

  • 急性咽炎,扁桃体炎,咽炎,咽炎,扁桃体炎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WS-10821(ZD-0821)-2002-2012Z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