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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无敌膏

  • 生产企业:

    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661

  • 产品类别:

    中药

  • 剂型:

    膏药

  • 包装:

    9g*6张

  • 规格:

    (1)每张9克;(2)每张20克;(3)每张30克;

  • 生产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青云办事处青龙321号

  • 批准日期:

    2015-01-26

  • 药品本位码:

    86905711000021;86905711000083;86905711000090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711000021[每张9克];86905711000083[每张20克];86905711000090[每张30克]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驱风祛湿,祛瘀活血,消肿止痛,清热拔毒,通痹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腰肩腿痛,疮疖红肿疼痛。

  • 少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

  • 跌打损伤,疮疖,韧带损伤,风湿性疾病,腰肌劳损,,风湿性疾病,腰肌劳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有出血倾向或有感染者禁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皮肤破溃处禁用。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妇女经期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到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每张净重20克用法如下:加温软化,贴于患处。每张净重30克用法如下:加温软化,贴于患处。每张净重9克用法如下:加温软化,贴于患处。

    【性状】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