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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霉素栓

  • 生产企业: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Suppositoria Erythromycini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5388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剂型:

    栓剂

  • 规格:

    0.1g(10万单位)

  • 生产地址:

    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杨山路18号

  • 批准日期:

    2015-07-28

  • 药品本位码:

    86901730000943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红霉素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文献中也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
    2.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考虑利弊。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
    2.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
    3.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下列感染的替代选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等。
    2.军团菌病。
    3.衣原体﹑支原体肺炎。
    4.衣原体﹑支原体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淋病奈瑟菌感染。
    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等。

  • 1.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2.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3.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蜂窝织炎,气性坏疽,炭疽,空肠弯曲菌肠炎

  • 1.对红霉素过敏者禁用。
    2.腹泻患者禁用。
    3.严重肝功能异常者禁用。

  • 1.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莹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3.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作药敏测定。
    4.如遇气温过高,为防栓剂变软,用前可侵入冷水中冷却片刻使用。可醮食用油或润滑剂后使用。

  •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1.直肠给药。一次0.2g,一日2次。
    2.用法:取出药栓,用送药器将药栓塞入肛门2厘米深处为宜,也可戴指套用手指送药。

    【性状】

  • 应选用10万单位(每枚含红霉素0.1克)规格药栓。小儿按每公斤体重每日用20~30毫克或遵医嘱。

  • 请遵医嘱。

  • 1.红霉素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红霉素与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红霉素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菌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红霉素对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用。
    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茶碱外,红霉素与黄嘌呤类同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同用六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红霉素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同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
    6.红霉素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红霉素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后者代谢而增加其血浓度,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