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贝林注射液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342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
- 剂型:
注射剂
- 包装:
1ml:3mg*10支
- 规格:
1ml:3mg
- 生产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805号
- 批准日期:
2015-05-29
- 药品本位码:
86900673000218
国药准字H31021342
化学药品
注射剂
1ml:3mg*10支
1ml:3mg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805号
2015-05-29
86900673000218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否
36个月
国产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剂量较大时,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
文献报道,可刺激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化学感受器(均为N1受体),反射性地兴奋呼吸中枢而使呼吸加快,但对呼吸中枢并无直接兴奋作用。对迷走神经中枢和血管运动中枢也同时有反射性的兴奋作用;对植物神经节先兴奋而后阻断。
静脉注射后,其作用持续时间短,一般为20分钟。
本品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抑制。临床上常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阿片中毒等。
可有恶心、呕吐、呛咳、头痛、心悸等。
新生儿窒息,乙脑伴发的精神障碍
尚不明确
剂量较大时,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
遮光,密闭保存。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静脉给药:成人(1)常用量:成人一次3mg;(2)极量:一次6mg,一日20mg。儿童(1)小儿一次0.3~3mg,必要时每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2)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3mg。皮下或肌内注射:成人(1)常用量:成人一次10mg;(2)极量:一次20mg,一日50mg。儿童一次1~3mg。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可用于婴幼儿、新生儿。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