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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分散片

  • 生产企业: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142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山东

  • 剂型:

    片剂

  • 包装:

    0.5g*24片/盒。

  • 规格:

    每片重0.5g

  • 生产地址:

    山东省莱阳市经济开发区隆茂街中段

  • 批准日期:

    2018-03-28

  • 药品本位码:

    86903995000096

  • 【品牌】

    江波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尚不明确。

  • 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不超过20度)干燥处。

    【执行标准】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片,一日三次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微甜后苦涩。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