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菊感冒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414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11g*18袋/盒
- 规格:
每袋装11g
- 生产地址:
重庆市南川水江镇南陵大道
- 批准日期:
2015-05-04
- 药品本位码:
86901046000101
国药准字Z50020414
中药
颗粒剂
11g*18袋/盒
每袋装11g
重庆市南川水江镇南陵大道
2015-05-04
86901046000101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理研究证实,本方主要药物具有抗病毒,抗病原微生物,祛痰止咳等作用。
1.桑叶、野菊花、一枝黄花等具有较强的抗菌、抗病毒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卡他球菌、白喉杆菌、大肠杆菌等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2.菊花对流感病毒,薄荷对疱疹病毒、牛痘病毒均有较强抑制作用。
3.枇杷仁、桔梗、甘草、芦根均有祛痰镇咳作用,能促进支气管痰液分泌排出,芦根还有利尿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尚不明确。
风热感冒,咳嗽,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阴凉干燥处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