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麦颗粒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163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 剂型:
颗粒剂
- 包装:
25g*9袋/盒
- 规格:
每袋重25克
- 生产地址:
湖北省安陆市碧涢路137号
- 批准日期:
2015-06-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874000915
国药准字Z42020163
中药
颗粒剂
25g*9袋/盒
每袋重25克
湖北省安陆市碧涢路137号
2015-06-30
86901874000915
安药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36个月
国产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养阴生津。适用于面黄肌瘦,津少口渴,腰膝酸软,食欲不振,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神经衰弱。
尚不明确。
心悸气短,神经衰弱,神经衰弱
忌油腻食物。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密封。
开水冲服,一次25克,一日3次。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