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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翘解毒丸

  •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198

  • 产品类别:

    中药

  • 所在地区:

    北京

  • 剂型:

    丸剂(大蜜丸、水蜜丸)

  • 包装:

    塑料球壳装,每丸重9克,每盒装10丸。

  • 规格:

    (1)每丸重9g(大蜜丸)(2)每100丸重20g(水蜜丸)

  • 生产地址:

    (1)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2)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5号

  • 批准日期:

    2015-07-16

  • 药品本位码:

    86900169002733;86900169002740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0169002733[丸剂(水蜜丸),每100丸重20g(水蜜丸)];86900169002740[丸剂(大蜜丸),每丸重9g(大蜜丸)]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6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 尚不明确。

  • 喉痈,流行性感冒,感冒,感冒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第一册

    【作用类别】

    【化学成分】

    【保健功能】

    【禁忌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蜜丸;气芳香,味微甜而苦、辛。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